依据《交通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实施办法》,现公布2020级交通工程专业方向分流方案,具体如下: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周长俊
组员:王 仲 刘 锴 方 芳 万 劢
二、专业分流方向及分流办法
(一)专业方向分流原则
1.根据学校、学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学生可以在交通规划管理与控制、道路工程两个方向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2.尊重学生个性,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3.根据学生“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分流。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5.充分考虑专业方向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6.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7.根据专业建设需要以及学院现有师资与实验资源等保障条件,确定当年各专业方向规模。
(二)分流实施办法
1.学生在第三学期末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并在2023年7月24日前提交交通运输学院。
2.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前三个学年的综合成绩(按评定综合奖学金的计算办法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以确定各专业的学生。各方向学生规模控制在2020级交通工程专业学生总数的40%-60%。
3.第一志愿未被接收的学生自动归入另一个专业方向。
4.分流结果,由交通运输学院于2023年7月31日前公布。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方向修读。
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学部相关规定和《交通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实施办法》确定。
交通运输学院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