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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交通工程专业分流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分流工作指导细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5  作者:  来源:交通运输学院  点击:

依据《交通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实施办法》,现公布2021级交通工程专业方向分流方案,具体如下: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钟绍鹏

组员:王 仲 周长俊 方 芳 王鑫尧 张砚博

二、专业分流方向及分流办法

(一)专业方向分流原则

1.根据学校、学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学生可以在交通规划管理与控制、道路工程两个方向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2.尊重学生个性,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3.根据学生“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分流。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5.充分考虑专业方向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6.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7.根据专业建设需要以及学院现有师资与实验资源等保障条件,确定当年各专业方向规模。

(二)分流实施办法

1.学生在大学三年级春季学期末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并在2024627日前提交交通运输学院。

2.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前三个学年(不含大三学年小学期)的综合成绩(按评定综合奖学金的计算办法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以确定各专业的学生。各方向学生规模控制在2020级交通工程专业学生总数的40%-60%

3.第一志愿未被接收的学生自动归入另一个专业方向。

4.分流结果,由交通运输学院于202475日前公布。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方向修读。

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学部相关规定和《交通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实施办法》确定。

交通运输系

2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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