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系概况  新闻中心  师资队伍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科研成果  招生招聘  国际交流  English 
>>培养方案
 
>>课程设计
 
>>教学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本科生教育>>教学文件 >>正文
 
 

交通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细则(草案)

发布日期:2017-03-28  作者:  来源:  点击:

交通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细则(草案)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方法》,交通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专家小组制定如下答辩细则:

 

一、答辩组织和答辩分组

  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毕业设计(论文)专家小组统一组织和管理,但分开进行答辩;

  由所有答辩组组长、主管教学的学院副院长组成交通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大组,大组组长由交通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组长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各个答辩组的答辩过程;

  道路工程方向和交通工程方向的毕业设计分别分组进行答辩;

  留学生原则上与普通学生同组进行答辩,如确实语言问题,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独答辩;

  毕业设计答辩组,每组答辩委员(含组长),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或本学部(学院)教师,也可以是其他学部(学院)教师或校外相当职称的人员;

  外聘答辩委员一般由答辩组组长联系确定,如确有联系困难,学院可出面帮忙联系;

  为体现公平和更充分交流,除非出现无法回避情况,答辩委员所指导的学生在本人所在答辩组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二分之一;

  为保证各学生答辩组学生实力相对均衡,按照学生前七个学期的平均成绩进行排序分组,力求每个答辩组的学生层次分布相对合理,对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多个学生进行分散,安排在不同学生答辩组中;每个学生答辩组学生规模控制在9~15人之间;

  为力求答辩公正,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学生各自单独分组,分组对应关系在答辩开始前30分钟进行随机匹配并及时公布;

  所有答辩组委员应在答辩开始前15分钟在规定的会议室汇合,由答辩大组组长宣讲答辩注意事项;

  各组答辩结束后,所有答辩组的组长和秘书集中在一起,由答辩大组组长主持协调讨论会,讨论和总结当年毕业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答辩结束后两周内,上报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报告,总结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本管理办法情况及对指导条件的意见及建议,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二、答辩过程管理和答辩成绩评定

  每位学生在答辩时,陈述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答辩委员提问控制在10~15分钟;

  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参加旁听;

  答辩过程中,学生必须充分尊重答辩委员,不得有失礼行为发生,失礼情节严重者,答辩委员会可当即决定中止其答辩进程,以不及格处理;答辩委员在提问时应充分尊重学生人格,提问中不得出现歧视性、污蔑性语言,应以传道、授业、解惑为目的进行专业问题的提问和解答;

  针对每一个答辩学生,各个答辩委员的提问时间控制应相对均衡,问题难度可根据学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进行实时调整,以便评定答辩成绩;

  答辩委员会应结合答辩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工程问题复杂程度和相对于设计时长的总体工作量)及完成质量、学习态度和出勤情况、设计报告(论文)和图纸、外文翻译以及答辩现场答辩表现等,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综合审定答辩成绩,答辩成绩原则上取所有答辩委员评定成绩的平均值;

  答辩成绩评定参考《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从严要求。要求成绩在90分以上(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总数的20%80分以上(优秀和良好)的比例不超过总数的60%70分以下(及格和不及格)不少于10%的比例。此外,每个答辩组原则上至少安排1名学生进入第二次答辩;

  各个答辩组总体上内部协调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各部分比例,如确因答辩学生基数问题导致比例难以调整,可在答辩结束的协调讨论会上和其他答辩组进行协商沟通;

  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如发现答辩学生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建议直接给予不及格成绩:1)设计报告(图纸)存在严重抄袭现象;2)基本没有实质参与外文翻译;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相对严重不足;4)答辩现场存在严重失范行为;5)不具备参加第一次答辩的资格;6)缺席;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批准,报学部教务办公室。

 

三、后期答辩组织

  进入第二次答辩的学生来源:1)中期审查复核不合格者;2)出勤率不符合《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者:3)因个人紧急事项提前申请缺席第一次答辩者;4)第一次答辩中各个答辩组中答辩成绩最后一名或不及格者;

  第二次答辩安排时间距离第一次答辩不短于3周,如发现进入第二次答辩的学生存在如下一些情况,建议给予不及格成绩:1)设计报告(图纸)或论文未根据第一次答辩意见进行实质性修改、补充;2)没有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学生出现上述六种建议不及格的情况;

  无论是毕业设计,还是毕业论文,第二次答辩原则上统编为一个答辩组,仍参照《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综合审定答辩成绩

  对于第二次答辩中成绩不及格者,建议后期答辩安排在第二次答辩之后至少二个月之后;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四、其他

  答辩秘书提前借好答辩会场大门钥匙,布置好会场,确保会场设备、用器具能够正常使用;

  因答辩活动错过午餐,由学院负责标准内的加班工作餐,答辩秘书在午餐开始前10分钟联系学院秘书,领取午餐盒饭;

  学院为参加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所有学部内教师发放一定的答辩酬金,外聘答辩委员的酬金另行安排发放;

  交通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可根据每年具体情况对细则作适当调整。

 

 

 

 

 

附录A:交通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大组委员名单

附录B:交通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分组名单

附录C:交通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答辩分组名单

附录D:直接进入第二次交通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名单

附录E:交通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后事项安排

 

 

                                    大连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0一七年三月

上一条:关于调整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小组成员的通知 下一条:交通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实施办法

关闭

 
Copyright ©200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 大连理工大学交通运输系版权所有
中国.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电话:86-411-84707761  E-mail:ctr@dlut.edu.cn